关于提前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新版国家标准的声明
尊敬的消费者、合作伙伴及市场监管部门:
为积极响应国家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更新,规范标签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标准公布后,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在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实施并公开提前实施情况” 的相关规定,现就提前执行食品标签新版国家标准及切换包装事宜声明如下:
一、提前实施新版国家标准
公司决定自 2026 年 2 月 10 日 起,食品标签将提前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并于2027年3月16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和《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00 号)。
二、实施范围
全华山牧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低温酸奶系列、巴氏鲜奶系列、常温乳制品等预包装食品。
三、实施安排
为保障市场供应稳定、降低资源浪费,自2026年2月10日起,我司将按 “消化库存、逐步切换” 原则推进标签更新,确保标签真实、准确、合规:
1. 现有库存成品及未使用完毕的旧版包装材料,仍按原执行标准合规流通,直至自然消耗完毕;
2. 新开发产品将优先采用符合新版标准的标签设计,同步制定分品类、分生产线的切换方案,确保过渡有序;
3. 所有产品将于2027年3月14日前完成旧版标签消化及新版标签的切换,届时2027年3月15日起生产的全部产品均严格符合新版国家标准要求。
四、承诺与说明
2026 年 2 月 10 日至 2027 年 3 月 14 日过渡期内,市场可能出现同一产品 “新旧包装并存” 的情况。旧版为 2027 年 3 月 15 日前生产的合规产品,其标签符合切换前的国家法规标准要求,产品质量、安全性能及食用体验不受影响;新版标签则严格遵循最新标准要求,在标签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上进一步优化提升。
过渡期间,两种版本标签产品将按照正常市场供应节奏流通,消费者可通过产品生产日期、标签版式等信息进行区分。我司郑重承诺,始终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放在首位,无论新旧版标签产品,产品品质和安全始终如一,均通过严格的质量检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可放心购买与食用。
五、咨询渠道
若您在购买或食用我公司产品过程中,对标签版本、标准执行等事宜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400-6666-971。
我公司始终将食品安全与合规经营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准则,此次提前执行食品标签新标准,是公司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产品品质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未来,我们将持续关注国家法规标准更新动态,不断优化产品管理体系,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优质、更透明的食品。
特此声明
中垦华山牧乳业有限公司
2026年 2月 11日
